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ZZ0002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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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省凱特科技有限公司增資擴股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300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2-11-2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12-23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鄧先生、陳女士、賴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現將福建省凱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資企業”或“凱特科技”)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項目情況
1.1.增資企業:福建省凱特科技有限公司。
1.2.擬募集資金總額:具體的募集資金金額視最終征集情況而定。募資資金金額超出新增注冊資本金額部分計入資本公積,歸新老股東共同享有。
1.3.擬新增注冊資本: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5050萬元,其中本次公開引入戰略投資者新增注冊資本原則上不超過人民幣3200萬元,每名戰略投資者認購新增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
1.4.掛牌價:每股2.55元。
1.5.本項目原股東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電子信息集團”)同步增資,原股東福建省輕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輕工研究所”)不同步增資。
1.6.本次增資涉及引入員工持股。
1.7.職工安置:本次增資不涉及職工安置。
1.8.優先認購權:本次增資不涉及原股東對新增注冊資本的優先認購權。
1.9.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增資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凱特科技經營發展以及流動性資金支持,包括但不限于:(1)產品研發支出;(2)省外業務拓展與省外分支機構的設立;(3)有利于公司發展、與公司業務領域相關且具有較高成長性主體的兼并收購等。
1.10.增資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電子信息集團于2022年11月15日董事會授權總經會審議通過凱特科技增資重組事項。凱特科技于2022年11月16日股東會審議通過增資重組事項。
1.11.增資企業概況
(1)增資企業基本情況
福建省凱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2019年5月31日正式并表至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已全部實繳到位,經營范圍:應用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服務;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安裝;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安裝:網絡接入設施服務業務;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信息服務業務;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內容分發網絡業務;基礎軟件開發;網絡與信息安全軟件開發;支撐軟件開發;智能化管理系統開發應用;自動識別和標識系統開發及應用;信息安全服務;軟件運行維護服務;電子認證服務;其他信息系統集成服務;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信息處理和存儲支持服務;云軟件服務;電工儀器儀表,電子和通信測量儀器的開發、銷售;安裝;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不另附進出口商品目錄)。(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目前電子信息集團持股95%,輕工研究所持股5%。凱特科技系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專注于行業軟件解決方案、信息系統安全集成、信息系統安全運維服務,突出“信息安全”“生產安全”“民生安全”等應用。擁有下屬控股企業福建凱特信息安全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特信安)、間接參股企業福建省數字安全證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CA)。
(2)增資企業目前的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認繳出資額 (萬元) |
實繳出資額 (萬元)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1900 |
1900 |
95% |
2 |
福建省輕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 |
100 |
100 |
5% |
合計 |
2000 |
2000 |
100% |
(3)增資企業2019-2021年度及最近一期財務數據
(以下財務數據為增資企業合并報表財務數據) 單位:萬元
年份 財務指標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9月30日 |
資產總額 |
7318.61 |
9898.51 |
9932.94 |
8725.55 |
負債總額 |
4646.84 |
6946.50 |
6713.25 |
4842.42 |
凈資產 |
2671.77 |
2952.01 |
3219.69 |
3883.13 |
營業收入 |
8709.64 |
10139.50 |
12487.57 |
7019.34 |
利潤總額 |
250.54 |
281.29 |
329.93 |
637.44 |
凈利潤 |
249.51 |
280.24 |
329.93 |
637.44 |
財務指標來源 |
2019年度審計報告 |
2020年度審計報告 |
2021年度審計報告 |
2022年9月財務報表 |
(4)增資企業員工情況
企業 |
在職人數 |
按學歷劃分 |
按崗位序列劃分 |
凱特科技 |
101人 |
研究生1人,本科70人,大專26人,中專4人 |
高管占比4%,行政(含財務人資)占比12.8%,市場占比10%,技術占比73.2% |
(5)業務概況
凱特科技母公司近年來積極拓展信息安全服務市場,發揮國資國企背景優勢,面向各級政府機構和國企,持續提升信息安全設計、運維、認證等服務能力,是優秀的商用密碼解決方案及信息系統安全產品提供商,在黨政信創業務和涉密信息系統領域占據一席之地。系統集成方面,主營黨政信創業務和涉密信息系統,其中黨政信創業務貢獻系統集成營收約60%。軟件開發方面,覆蓋生產安全、國資國企業務信息化、民生安全、信息安全、數字社會等。
控股企業凱特信安致力于信息安全產品開發和數字證書安全應用推廣,擁有深厚的商密行業技術積累,較強的市場服務能力、完整的人才隊伍,是國家密碼管理局認定的首批商用密碼產品定點生產和定點銷售單位,并已被納入國家信創目錄。業務上,和福建CA配套,主要覆蓋了福建省內市場(政府、企業、醫院)。
參股企業福建CA是經國家密碼管理局批準,福建省唯一一家從事數字證書的制作、頒發和管理的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機構,是國內第一個按照“雙證書、雙中心”模式建設并通過國家密碼管理局技術鑒定的認證中心。
(6)特別說明事項
關于凱特科技位于福州市馬尾區羅星街道君竹路83號的土地與房產[榕國有(2014)第MD0001200號、榕開Q字第00073號、榕房權證M字第0500096號],其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至2019/8/17止,鑒于:(1)評估基準日土地使用權已到期,且(2)地面建筑物對凱特科技生產經營無實際影響。因此上述土地與房產資產不納入本次評估范圍。
上述土地與房產資產持有及處置產生的損益由原股東享有。增資企業及電子信息集團將根據有關部門意見逐步推動土地及房產后續剝離工作。
二、增資方案和增資后股權結構
2.1.增資方案
本次增資擬公開征集引入不超過2名戰略投資者(以聯合體認購的,聯合體視為1名),原股東電子信息集團與員工持股平臺通過非公開協議方式同步增資,原股東輕工研究所不同步增資。
本次增資擬新增注冊資本原則上不超過5050萬元,其中公開引入戰略投資者新增注冊資本原則上不超過3200萬元,原股東電子信息集團擬以持有的福建CA70%股權作價入股,作價金額為經省國資委評估備案價值。本次增資擴股最終新增注冊資本及募集資金金額視最終征集情況而定,增資企業有權根據原股東非貨幣資產備案值、員工持股平臺募集情況以及戰略投資者的募集情況對最終募集結果進行調整。
本次增資擴股以2022年5月31日為基準日。戰略投資者的認購價格為交易機構遴選確認的最終價格且不低于經備案的增資企業全部股東權益評估值確定的每股價格;其中,若戰略投資者以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出資資產的作價應不高于該資產經省國資委評估備案價值,且最終作價根據遴選結果確認。員工持股平臺的認購價格與戰略投資者的認購價格一致。電子信息集團的認購價格為經備案的凱特科技全部股東權益評估值確定的每股價格。
本次增資若全部成功,則增資企業的股權結構預期如下:
序號 |
股東名稱 |
增資前認繳出資額(萬元) |
增資前持股比例 |
增資后認繳出資額(萬元) |
增資后持股比例 |
備注 |
1 |
電子信息集團 |
1900 |
95% |
不超過3000 |
與員工持股平臺合計大于51% |
原股東,非公開協議 |
2 |
輕工業研究 |
100 |
5% |
100 |
約1%-2% |
原股東,不增資 |
3 |
戰略 投資者 |
|
|
不超過3200 |
不超過48% |
公開征集,不超過2名 |
4 |
員工持股平臺 |
|
|
不超過750 |
與電子信息集團合計大于51% |
非公開協議 |
合計 |
2000 |
100% |
不超過7050 |
100% |
|
2.2.增資達成或終結的條件
2.2.1增資達成條件
征集到至少一名符合條件的合格意向投資者,滿足本次募集資金和持股比例的要求,經增資方有權批準機構批準并簽訂《增資擴股協議》,且本次增資價格不低于經核準或備案的評估結果。
2.2.2增資終止條件
(1)公告期滿,未征集到意向投資者,或意向投資者未按時支付保證金,或最終意向投資者與增資人未能就《增資擴股協議》達成一致,或增資人提出項目終結申請,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變化、相關審批部門未通過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叫停等因素,則本次公開引入戰略投資者的增資行為終止。
(2)其他因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應當終結的情形。
三、投資者遴選方案
3.1.遴選方式:本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擇優選擇投資者,具體辦法如下:
擬引入不超過2名戰略投資者(以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視為1名)。若信息披露期滿,參與公開征集的符合資格條件的戰略投資者不超過2名,且合計認購未超出募集上限的,增資企業可以選擇不組織競爭性談判,由增資企業審議確認為中選投資方;除上述情形外,采用競爭性談判擇優選擇投資者,并最終由增資企業審議確認中選投資方。
3.2.競爭性談判要點
3.2.1意向投資者或其擁有的符合條件的子企業的綜合實力,包括資產、負債、營業收入、凈利潤等經營和財務狀況、股東背景、公司治理能力、成長性和盈利能力;
3.2.2意向投資者或其擁有的符合條件的子企業與增資企業的契合程度,包括發展戰略、經營理念、價值觀、企業文化,以及是否能與增資企業原股東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關系;
3.2.3意向投資者或其擁有的符合條件的子企業目前在與增資企業所處產業鏈或價值鏈相關領域具備或控制的業務、資產、人才團隊等戰略性資源的情況,相關領域包括但不限于系統集成、軟件開發、信息安全、數字認證、數字采購、智慧城市和鄉村等;在相關領域擁有的全國性業務網絡情況,特別是在福建省外擁有的業務拓展能力、業務網絡或資源情況;
3.2.4針對意向投資者或其擁有的符合條件的子企業未來與增資企業的合作意向規劃,進一步說明與增資企業擁有互補性及協同性,包括但不限于戰略提升、產業資源、資本運作、項目拓展、經營管理、公司治理等;說明可給與給予增資企業的后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資金支持、行業資源支持、業務渠道支持、技術支持、人才支持等;
3.2.5意向投資者是否以戰略性資產作價入股及其戰略性資產對增資企業現有產業鏈或價值鏈所具有的協同效應或其他重要作用;
3.2.6意向投資者的投資總額、認購價格、認購比例,確認最終認購情況。
3.2.7在談判過程中增資企業可能關注的其他事項。
3.3.中選投資方的確定方式:通過上述遴選方式確定的候選投資者由增資企業審批,最終的中選投資方以增資企業的審批結果為準。
四、意向投資者的資格條件及應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
4.1.意向投資者的資格條件:
(1)意向投資者之主體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設立、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資者應具備或控制與凱特科技所處產業鏈或價值鏈關聯,可包括系統集成、軟件開發、信息安全、數字認證、數字采購、智慧城市和鄉村等領域,擁有全國性業務網絡,特別在福建省外具有較強的業務拓展能力,并擁有較強的應對客戶需求和市場變化能力,以協助凱特科技按照全國運行的模式設計、輸出產品和服務,通過提升在省外市場的占有率實現凱特科技跨越性發展;
(3)意向投資者之類型可以為上市公司、非上市企業、境內自然人以及符合條件的聯合體:①若意向投資者為上市公司,須是非國有控股或實際控制的,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合并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且公司股票未被實施風險警示;②若意向投資者為非上市企業,須是非國有控股或實際控制的,且應具有良好的成長性與盈利能力,要求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營業收入與凈利潤均保持增長且不存在虧損;③若意向投資者為自然人的,應全資持有滿足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2)點要求的公司制企業,且該企業應符合本項第②點對企業的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要求;④若意向投資者為聯合體的,所有聯合體成員均需滿足資格條件第(1)項要求,且聯合體成員應合計全資直接持有滿足資格條件第(2)項要求的公司制企業,且該企業須是非國有控股或實際控制的,同時該企業應符合本項第②點對企業的成長性和盈利能力的要求。
(4)本項目接受非貨幣資產出資,如意向投資者擬用非貨幣資產出資的,出資資產應權屬清晰,不具有重大瑕疵,且對增資企業現有產業鏈或價值鏈具有協同效應或重要作用,出資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定條件可以用于出資的技術產品、股權等,出資資產是否符合增資企業要求應由增資企業進行審核確認,增資企業對審核結果擁有最終解釋權;戰略投資者應當書面承諾其擬投入資產符合上述要求,且承諾將在增資企業規定的期限內接受增資企業及其指定的中介機構開展業務、法律、財務等方面的盡職調查、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
(5)意向投資者及其所持有的符合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4)項要求的企業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征信狀況佳且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6)意向投資者應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
(7)凱特科技有權對意向投資者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判斷,并保留最終解釋權。
4.2.意向投資者應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
(1)意向投資者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提供本單位有效營業執照或類似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意向投資者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2)意向投資者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未委托他人則無需提供本項資料。
(3)意向投資者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提供本單位的有效章程、合伙協議或類似的組織制度文件。
(4)意向投資者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提供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詢的企業信用信息報告。
(5)意向投資者持有或控制意向投資者資格條件所述的相關產業鏈或價值鏈企業的,還需參照本資格證明條件第1-4項的要求提供該企業的相應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企業簡介或個人簡歷、相關企業注冊資本及經營情況、組織架構、股東情況,穿透至最終持股主體的實際控制人情況、屬于非國有控股或實際控制情況,財務狀況、業務發展狀況、團隊介紹、技術能力,具備或控制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2)項所述業務、資產、業務拓展能力、業務網絡等戰略性資源和協同效應情況,符合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3)項所述上市公司規模、非上市公司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自然人或聯合體全資擁有相關企業及其符合資格條件的情況,非貨幣資產符合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4)項所述要求的情況,意向投資者符合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5)項所述要求的情況等。
(6)意向投資者需提供其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董事會、股東會等)同意意向投資者參與本次增資擴股及以相應非貨幣資產作價入股(若有)的決議或批準文件;意向投資者以股權類資產認購本次增資的,需提供標的企業的有權決策機構(如股東會等)同意該安排的決議或批準文件。
(7)上市公司意向投資者提供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非上市企業意向投資者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自然人和聯合體意向投資者需提供其所持有的符合資格企業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經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
(8)意向投資者或其擁有的符合條件的子企業與增資企業未來5年的簡要合作意向規劃;
(9)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的意向投資者及其所持有的符合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第(5)項要求的企業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情況。
(10)意向投資者在深圳、上?;虮本┳C券交易所上市的證明文件(若有)。
(11)意向投資者滿足戰略投資者資格條件及滿足本次增資擴股相關要求的承諾函。
(12)意向投資者在本次增資擴股正式披露期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內任意一天的不低于按掛牌底價計算認繳股權所需資金的銀行存款證明(可在截止日提供,原件;主要增資價款擬以資產作價投入的,可不提供本項)。
(13)意向投資者為聯合體需提供聯合投資承諾函和聯合投資協議。
(14)須根據組織方文件格式提供《投資登記表》以及組織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資格證明文件均需加蓋意向投資者公章或由自然人意向投資者簽字捺?。ǘ囗摰募由w騎縫章或騎縫簽字捺?。?。
4.3.意向投資者應承諾滿足下列所有事項:
(1)承諾增資擴股過程中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信息均為真實的、準確的,如因其提供的資料和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將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2)承諾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行政性規定,遵守公司章程。
(3)承諾用于增資的資金來源合法。若因資金來源不合法或受限制,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害、損失等全部責任。
(4)承諾投資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實際控制的子企業(除戰投作價入股的資產)不得同業競爭。
(5)認可增資企業本次增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持股安排、電子信息集團以持有的福建CA70%股權作價增資安排等。
(6)承諾增資后共同維護電子信息集團的實際控制地位,不會與其他股東一致行動或通過其他安排謀求對增資企業的實際控制權。
五、增資相關的條件
5.1.增資款項及支付
中選投資方需在收到《中選通知書》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增資企業、電子信息集團、輕工研究所、員工持股平臺各方簽署《增資擴股協議》。
(1)以貨幣出資
以貨幣方式認購增資的投資方,在《增資擴股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增資價款轉到產權交易機構指定賬戶。
(2)以非貨幣資產出資
意向投資者可以申請以非貨幣資產進行出資。以非貨幣資產進行出資的,須在公開征集信息發布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投資上述“4.2.意向投資者應提供的資格證明文件”所述資格證明材料以便增資企業有充裕時間開展審計、盡調、評估備案等工作,超過該期限的非貨幣資產出資申請不予受理。若增資企業接受非貨幣資產出資,但最終確定的非貨幣出資資產作價不足以覆蓋投資價款的,戰略投資者應以現金方式進行補足;若出資資產評估備案值超過投資價款,且戰略投資者與增資企業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增資企業有權拒絕該非貨幣出資資產;是否接受戰略投資者的非貨幣出資資產最終以增資企業審議結果為準。
以非貨幣資產認購增資的投資方,在《增資擴股協議》生效之日起立即啟動辦理作價入股資產及其相關資料交付增資企業并在相應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權屬變更登記至增資企業名下,并于《增資擴股協議》生效之日2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5.2.治理結構
凱特科技完成增資擴股后,公司治理結構安排如下:
(一)黨總支
擬設黨總支設黨總支書記1名,紀檢委員1名。黨總支委員由黨總支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或電子信息集團黨委委任。
(二)股東會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東方合作協議書的約定行使權力。其中,電子信息集團與員工持股平臺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以保障集團實際控制凱特科技。
(三)董事會
公司董事會是股東會的執行機構,對股東會負責。擬由5名董事組成,由電子信息集團推薦的董事應超過董事會席位的50%。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由電子信息集團推薦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其余4名董事中,電子信息集團推薦2名,戰略投資者合計推薦2名。
(四)監事會
擬設監事1名,暫不設監事會。
具體治理結構設置以根據遴選結果確認的公司章程為準。
5.3.過渡期損益
意向投資者須同意并無條件接受過渡期損益安排。
(1)增資企業的過渡期間
增資企業的過渡期間,指自增資企業的評估基準日次日(即2022年6月1日)起至完成本次增資企業的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日所屬的季度末止的期間。
除“1.11.增資企業概況 (6)特別說明事項”外,增資企業的過渡期間所產生的收益由本次增資后的新老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共享,過渡期間所產生的虧損由本次增資后的新老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共擔。
(2)作價入股的非貨幣資產的過渡期間
作價入股的非貨幣資產的過渡期間,指自作價入股的非貨幣資產的評估基準日次日(即2022年6月1日)起至作價入股的非貨幣資產在相應登記管理部門完成權屬變更登記至增資企業名下之日所屬的季度末止的期間。
戰略投資者作價入股的非貨幣資產在過渡期間所產生的收益,由增資企業享有;戰略投資者作價入股的非貨幣資產在過渡期間所產生的虧損,由投入該非貨幣資產的戰略投資者承擔,投入該非貨幣資產的戰略投資者應當按照虧損金額對目標公司進行等額現金補償,現金補償全部計入增資企業的資本公積。
福建CA在過渡期間所產生的損益,由增資企業享有和承擔。
(3)過渡期損益的審計
本次增資完成后,由增資企業及時聘請審計機構對增資企業及戰略投資者投入的非貨幣資產在過渡期相應期間產生的損益進行專項審計,各方應當接受增資企業聘請的審計機構審計確認的過渡期相應期間的損益審計結果。需進行補償的一方應當于專項審計報告出具日后10個工作日內將應補償的過渡期間損益金額支付給規定主體。
5.4.債權債務
標的企業債權債務由增資后的標的企業繼續享有和承擔。增資后的新老股東按其所持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相關的義務并享受相應的權利。
5.5.中選投資者需知悉并同意的其他事項
(1)放棄優先購買權
若原股東電子信息集團為持股管理需要或者為優化整合包括凱特科技在內的其集團下屬資產時,可以將其所持有的凱特科技全部或部分股權轉讓或者作價入股至其實際控制的其他下屬企業,戰略投資者應同意對此放棄股東優先購買權并協助辦理所有必要的手續。
(3)避免同業競爭
戰略投資者不經營與目標公司相競爭的業務。戰略投資者應承諾,在其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期間,戰略投資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近親屬以及前述主體實際控制的下屬企業不會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從事任何與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方本次增資作價入股的子公司)所從事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包括相同或類似的業務),包括但不限于:
1.直接或間接投資控股或以具有重大影響的方式參股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公司或其他組織;
2.向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公司或組織提供重要貸款、內部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信息、技術信息等)或其他重要形式的協助;
3.直接或間接地從競爭性業務或從事競爭性業務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組織中獲取重要利益;
4.以任何形式爭取與目標公司或其子公司相關的客戶,或和目標公司或其子公司生產及銷售業務相關的客戶進行或試圖進行交易,無論該客戶是目標公司或其子公司在本次增資前或本次增資后的客戶;
5.以任何形式通過任何由其直接或間接控制,或具有利益關系的個人或組織雇用從目標公司或其子公司離職的員工,或者采取引誘或其他方式促使目標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離職開辦和目標公司相競爭的業務;
6.其他實質上構成相競爭的情形。
(3)同意調整后的認購比例
各中選投資者認購比例應符合增資實施方案的要求,增資企業有權在遴選環節根據戰略投資者的綜合實力及非貨幣資產出資情況等因素對戰略投資者的認購比例進行調整,最終認購比例以遴選確認結果為準。
5.6.其他增資條件以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發布的《招商文件》和投融資雙方簽訂的《增資擴股協議》為準。
六、公告期限: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3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投資者,公告期限以每20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直至2023年11月20日征集到投資者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招商文件》的領取
意向投資者應在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3日期間攜帶有效證件(若為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若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領取《招商文件》。
八、投資者報名
8.1.投資申請保證金
8.1.1.投資申請保證金金額:人民幣300萬元。
8.1.2.投資申請保證金指定賬戶:意向投資者須在2022年12月23日17:00時前將投資申請保證金匯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投資申請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參與本次增資。意向投資者遞交投資申請且按照上述約定繳納投資申請保證金后,增資方對其投資資格進行審核。
意向投資者通過資格確認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意向投資者若以不了解增資方的現狀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拒付增資價款、放棄增資等情形的,即視為違約行為,增資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投資申請保證金,并由該意向投資者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8.1.3.投資申請保證金繳款憑證上的匯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意向投資者名稱一致,資金用途應當標明“MCJJ2022154-1保證金”或者類似字眼。
8.1.4.以貨幣出資的中選投資方的投資申請保證金,在《增資擴股協議》生效后扣除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服務費后無息轉為首期投資價款;以非貨幣資產作價出資的中選投資方的投資申請保證金,在中選投資方作價入股資產及其相關資料交付增資企業并在相應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權屬變更登記至增資企業名下都完成后,扣除應支付給產權交易機構的交易服務費后全額返還;未成為最終投資方的,若不涉及保證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納的投資申請保證金在《中選通知書》發出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8.1.5.若非增資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投資者所繳納的的投資申請保證金將被全部扣除:1)意向投資者單方面撤回其增資申請的;2)本增資項目公告期滿,需參加擇優程序而未參加的;3)在被確定為投資人后未按約定時限簽署《增資擴股協議》或未按約定時限足額支付增資價款的;4)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8.2.投資者申請文件的遞交
意向投資者須按照本項目《招商文件》及《遴選方案》規定的要求提交投資申請文件。投資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3日17:00時,地點為本公告文件中指定的聯系地址。逾期送達的投資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九、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鄧先生、陳女士、賴先生;
聯系電話:0591-87809323、87276322、87838107;
聯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
十、特別提示:增資企業詳細情況以盡職調查為準,意向投資者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