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ZZ0002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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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建海峽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96萬元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2-10-11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2-11-07 |
是否延牌 | 否 |
聯系人 | 吳女士 |
聯系電話 | 0591-87315305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受企業委托,現將福建海峽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資企業”或“海峽人力”)增資擴股引進投資者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資擴股引進投資者項目情況
1.1.增資企業:福建海峽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1.2.擬募集資金金額:本次增資擬新增注冊資本642.6966萬元(其中,通過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公開引進投資者新增注冊資本不超過58.4269萬元,通過員工持股平臺新增注冊資本不超過584.2697萬元),擬募集資金總額3534.8313萬元。(根據實際投資者及員工最終實繳金額擬募集資金可發生變化)。較新增注冊資本溢價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1.3.掛牌價:每股人民幣5.5元。
1.4.本項目原股東不參與增資。
1.5增資企業員工參與增資。
1.6.本項目增資擴股不涉及職工安置。
1.7.募集資金用途:擬用于補充流動資金或繳納子公司注冊資本金。
1.8.增資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本次公開增資擴股引入非公戰略投資者行為已按規定履行內部審議及有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審批程序。
1.9.增資企業概況
海峽人力成立于2004年11月12日,注冊資金5,200萬元,2016年2月完成股改,2016年7月25日掛牌新三板,證券簡稱:海峽人力,證券代碼:837983。實際控制人為中國海峽人才市場,控股股東福建省人才開發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經營范圍:勞務派遣(不含涉外業務);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及相關培訓;信息咨詢;信息設備維護服務;人力資源管理咨詢;運輸代理服務;貨物裝卸搬運;物業管理;安防工程設計開發;計算機及網絡信息技術服務;通信產品及設備 的研發、維護、批發、代購代銷;承接服務外包業務;法律法規未規定許可的,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海峽人力已在福建省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云南、江西、浙江、廣東、海南、廣西等設立分支機構,不但建成了覆蓋福建全省的服務網絡,而且具備跨區域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的功能與特色。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等經濟組織(單位)建立了穩定的業務合作關系,向通信網絡、郵政、金融、保險、石油化工、電力等行業累計派遣超過百萬名員工。
1.10.增資企業目前的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認繳出資額(萬元) |
認繳出資時間 |
認繳出資方式 |
出資比例(%) |
1 |
福建省人才開發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
4020.00 |
2015年12月31日 |
凈資產 |
80.40% |
160.80 |
2017年2月16日 |
貨幣資金 |
|||
2 |
福建華興新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800.00 |
2015年12月31日 |
凈資產 |
15.38% |
3 |
福建省華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180.00 |
2015年12月31日 |
凈資產 |
4.22% |
39.20 |
2017年2月16日 |
貨幣資金 |
|||
合計 |
5200 |
- |
- |
100% |
1.11.增資企業2019、2020、2021年度審計報告和截止2022年6月30日企業財務報告中的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財務指標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6月 |
資產總額 |
24224.957342 |
30911.669995 |
33409.065603 |
32013.850138 |
負債總額 |
12174.534269 |
17995.308162 |
19318.486970 |
16711.434776 |
凈資產 |
12050.423073 |
12916.361833 |
14090.578633 |
15302.415362 |
營業收入 |
378986.377277 |
221615.362996 |
250008.693154 |
138361.555316 |
利潤總額 |
2851.125324 |
3595.250275 |
4073.453176 |
1652.299444 |
凈利潤 |
2090.034107 |
2685.938760 |
2994.2168 |
1211.836729 |
財務指標來源 |
2019年度審計報告 |
2020年度審計報告及2021年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專項說明 |
2021年度審計報告 |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臺(www.neeq.com.cn)公布的《2022年半年度報告》 |
1.12.企業職工情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峽人力在職員工43675人,生產人員43523人,銷售人員78人,技術人員28人,財務人員18人,公司不存在需公司承擔費用的離退休職工。
二、增資方案和增資后股權結構
2.1.增資方案
本次增資以2021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引進投資者,增資擴股完成后,新引進的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超過本次增資后公司總股本的11%。本次增資企業原股東均不同步增資。
本次引進的投資者包括A、B共2類,其中A類投資者為非公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不超過本次增資后公司總股本的1%;B類投資者為海峽人力本次設立的員工持股平臺(擬設立3家合伙企業),3家合伙企業持股比例分別預計不超過4%、3%、3%,合計不超過本次增資后公司總股本的10%(最終根據本次員工實際出資情況確定持股比例),A、B類合計持有股份不超過11%。不足1股的,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數。A類、B類投資出資方式為現金。
本次增資若全部成功,則增資后的企業股權結構如下:
序號 |
股東名稱 |
出資方式 |
持股比例(%) |
備注 |
---|---|---|---|---|
1 |
福建省人才開發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
凈資產、貨幣資金 |
71.56 |
原股東 |
2 |
福建華興新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凈資產 |
13.69 |
原股東 |
3 |
福建省華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
凈資產、貨幣資金 |
3.75 |
原股東 |
4 |
A類非公戰略投資者 |
貨幣資金 |
1 |
公開征集1個非公戰略投資者,持股比例不超過本次增資后公司總股本的1% |
5 |
B類員工持股平臺 |
貨幣資金 |
10 |
員工持股平臺(擬設立3家有限合伙企業)持股比例不超過本次增資后公司總股本的10% |
合計 |
|
100 |
|
2.2.增資達成或終結的條件
2.2.1.增資達成條件
本次增資應引入非公戰略投資者,且員工持股平臺同步引入時,即達成增資條件。確定的最終投資者按照本次增資擴股要求簽署《股票定向發行認購合同》,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全部增資價款。
2.2.2.增資終止條件
2.2.2.1本次增資尚需向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票定向發行的申請文件并進行自律審查,若增資企業后續未獲得關于股票定向發行的無異議函,此次增資自動終止。
2.2.2.2增資企業提出項目終止申請,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性變化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叫停等因素,本次增資行為終止。
2.2.2.3其他因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應當終止的情形。
三、投資者遴選方案
3.1.遴選方式:本次增資擴股采用綜合評審的方式選擇戰略投資者。
若僅有一名合格意向投資者,則該意向投資者作為候選投資者;若有二名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資者,則根據綜合評分由高至低對各意向投資者進行排序,排序第一的意向投資者作為第一候選投資者;若最高綜合評分出現兩名及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資者,則以其中報價高者作為第一候選投資者;若最高綜合評分出現兩名及以上的合格意向投資者,且合格意向投資者報價也相同的,則以其中保證金最先到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的合格意向投資者作為第一候選投資者。
每股價格形成機制:本次增資擴股所有投資者的入股價格為非公投資者的報價。(員工持股平臺按照其入股價格確定。)
3.2.中選投資者的確定方式:通過上述遴選方式和非公戰略投資者價格形成機制確定的候選投資者將報增資企業相關會議審議,最終的中選投資者以審議結果為準。
四、意向投資者的資格條件
4.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須是民營企業,其穿透后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為非公投資者,不接受基金、信托和資管計劃等投資者;
4.2.須滿足以下條件:①注冊資本不低于5200萬;②經審計財務報表2020年、2021年的平均凈利潤不低于284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平均值不低于16%;
4.3.還須滿足以下條件:①經審計財務報表2020年、2021年的平均營收不低于1億元且最近一年(2021年較2020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②經審計財務報表最近兩年(2020年及2021年)研發費用投入合計不低于5000萬元;
4.4.符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創新層合格投資者條件: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總額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4.5.投資者主要從事大數據、云計算、IT咨詢、網絡(信息)系統集成、應用軟件開發或技術服務等方面業務(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需包含上述不少于1項),具備豐富的項目經驗和業績;
4.6.與增資企業不構成或存在同業競爭;
4.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資。意向投資方須以貨幣現金方式出資,不接受非貨幣方式;
4.8.戰略投資者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戰略投資者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最近36個月內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未被列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最近36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最近12個月未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4.9.意向投資者不得存在股權代持、委托持股、信托代持等利益安排,不存在任何規避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監管情況,若違背前述情形,同意將所持股份轉讓給海峽人力指定第三方,持股期間的全部收益(包含但不限于分紅收益、股權轉讓權益)無償上繳給海峽人力。
五、增資相關的條件
5.1.增資款項及支付
本次引入的投資者均應以現金支付增資款。意向投資方應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增資企業簽署《股票定向發行認購合同》,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全部增資價款,即融資方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披露的認購公告中顯示的繳款期限內將全部投資款一次性匯入融資方指定銀行賬戶。
5.2.增資款的處置
本次新引進的非公戰略投資者鎖定期36個月,自增資企業定向發行的股票并完成股票登記之日起計算。若鎖定期屆滿時,海峽人力已處于上市輔導至上市發行期間,則鎖定期應當順延至上市發行完成;同時,若海峽人力完成上市,則鎖定期還需要按照證券監管部門和交易所的規定以及非公戰略投資者作出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鎖定等相關承諾執行。在鎖定期屆滿前,所持股權不得轉讓、抵押或設置其他第三方權利等任何處置。
5.2.1.若海峽人力未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海峽人力股票定向發行的審查或海峽人力主動撤回申請的,則發行終止。
5.2.2.本次股票發行終止后,如投資者已支付認購款的,海峽人力應在發行終止事項發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退還投資者認購款及產生的相應利息(按照募集資金專戶內實際產生的利息為準),若未按期退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5.3.增資后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發展規劃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制定的相關業務規則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構成行之有效的內控管理體系,確保公司規范運作。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會議的召集、提案審議、通知時間、召開程序、授權委托、表決和決議內容均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5.4.過渡期損益
過渡期間指評估基準日至完成本次增資擴股工商變更之日。過渡期間的損益由增資完成后的新舊股東按照本次增資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和承擔。
5.5.其他增資條件以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發布的《招商文件》和投融資雙方簽訂的《股票定向發行認購合同》為準。
六、公告期限: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1月7日。
七、《招商文件》的領取
意向投資者應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1月7日期間(工作時間)攜帶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領取招商文件。
八、投資者報名
8.1.投資申請保證金
8.1.1.投資申請保證金金額:人民幣96萬元。
8.1.2.投資申請保證金指定賬戶:意向投資者須在2022年11月 8日9:30時前將投資申請保證金匯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逾期未交納投資申請保證金的,視為放棄參與本次增資。
8.1.3.投資申請保證金繳款憑證上的匯款單位名稱必須與意向投資者名稱一致,資金用途應當標明“海峽人力增資保證金”或者類似字眼。
8.1.4.若非增資企業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投資者所繳納的的投資申請保證金將被全部扣除:①意向投資方通過資格審查后未參與或拒絕進行下一程序的;②在被確定為投資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融資方簽署《股票定向發行認購合同》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增資款的;③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8.2.投資者申請文件的遞交
意向投資者須按照本項目《招商文件》規定的要求提交投資申請文件。投資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8日9:30時,地點為本公告文件中指定的聯系地址。逾期送達的投資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九、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吳女士、林女士、陳女士;
聯系電話:0591-87315305、87891629、87315281;
聯系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二十二層
十、特別提示:
10.1.增資企業詳細情況以盡職調查為準,意向投資者應對其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實。
10.2.意向投資者通過資格確認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內容、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意向投資者若以不了解增資方的現狀等為由發生逾期或拒絕簽署《股票定向發行認購合同》、拒付增資價款、放棄增資等情形的,即視為違約行為,增資方有權扣除其遞交的全部投資申請保證金,并由該意向投資者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10.3.自意向投資方完成保證金繳納之日起至本項目公告期截止日,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參與資格審查即視為:(1)接受增資條件并承諾以擬增資價格認購;(2)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調查情況獨立判斷決定,自愿接受全部增資公告內容;(3)同意按照相關程序參與本次增資認購活動;(4)自行承擔參與本次認購注冊資本所涉及的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