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業(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征集意向方,特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標的1.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標的2.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55%資產份額。
上述兩個標的整體捆綁轉讓。
二、基本情況
1.標的1:
1.1.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高組公司”)成立于2015年02月12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2055.95萬元,注冊地位于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坎市鎮秀山村獎坑組,經營范圍包括煤的地下開采,煤炭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1.2.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福建省永定永強小坑井煤礦有限責任公司 |
51 |
2 |
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
49 |
標的2:
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以下簡稱“高陂煤礦”)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其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2015年7月30日,委托方將高陂煤礦采礦權作價入股到高組公司,高陂煤礦采礦權屬于高組公司,除采礦權外的高陂煤礦其他資產未作價出資高組公司,其中委托方持有55%資產份額。
三、產權轉讓行為的決策及批準情況
1、轉讓方內部決策: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10日黨委會議紀要,同意轉讓其持有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除采礦權外的其他55%資產。
2、上級批準: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23年9月21日批復同意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掛牌轉讓福建省永強小坑井高組煤礦有限責任公司49%股權及福建煤電股份有限公司高陂煤礦除采礦權外的其他55%資產。
四、受讓方資格條件
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競價。
五、公告期限:2023年11月9日至正式公告止。
六、聯系方式:電話:0591-87315276、87855200、87821179、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本項目征集意向方期間,歡迎有意向者按以上聯系方式前來接洽。
特別提示:本征集意向方不構成對任何意向競買人或接收本公告的任何主體的要約。以上征集意向方披露的信息僅供參考,不作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據,委托方和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委托方和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保留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對本項目作適當調整的權利。有關本項目的最終信息均以正式發布的項目公告披露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