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基本信息 | |
編號 | FC0002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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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福州市臺江區中亭街嘉同苑一層50號(F1-050號)店面出租 |
掛牌價 | 詳見公告 |
保證金 | 詳見公告 |
掛牌開始日期 | 2023-12-20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4-01-10 |
是否延牌 | 是 |
聯系人 | 陳先生 |
聯系電話 | 0591-87270835 |
地址 |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
發布機構 |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
一、租賃標的內容
1.1.租賃標的:福州市臺江區后洲街道三通路5號中亭街改造嘉同苑連體部分一層50號(F1-050號)店面,房屋所有權屬福建省機械供銷總公司,屬拆遷安置房,未辦理產權證。
1.2.掛牌價、租賃期限和競價保證金(詳見租賃標的基本情況表):
租賃標的基本情況表
序號 |
租賃標的 |
建筑面積 約(㎡) |
月租金底價 (元) |
競價保證金(元) |
1 |
福州市臺江區中亭街嘉同苑一層50號(F1-050號)店面 |
53.42 |
3600 |
30000 |
注:掛牌價(含稅)為首年月租金底價?!蹲赓U標的基本情況表》中的建筑面積僅供參考,具體面積以實際為準,實際面積與掛牌建筑面積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1.3.租賃用途:商業(不含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餐飲),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須遵守國家和屬地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之規定。
1.4.標的現狀:店面空置狀態,室內白灰墻面、卷簾門、瓷磚地面、簡易吊頂,供電正常。標的物實際狀況由意向人自行現場觀察,以標的物現狀出租。
1.5.租賃期限:5年,起止日期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無免租金期。
1.6.租金及其遞增方式:
1.6.1.第一、二租賃年度(12個月為一個租賃年度)月租金(含稅)以該項目公開競價招租活動確定的成交價。租賃標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費用。
1.6.2.第三租賃年度起至租賃期結束,每年月租金在上一租賃年度月租金基礎上逐年遞增3%。
1.6.3. 租金(含稅)不含其他任何費用。
1.7.履約保證金、有關費用及稅費
1.7.1.履約保證金:《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含)前,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3個月首年月租金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能沖抵租金和各項費用。合同期滿,在承租方履行完畢《房屋租賃合同》規定事項,向出租方移交租賃標的后,如無其它需要扣減履約保證金的情形,出租方將一次性全額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
1.7.2.其他費用:基于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交納。
1.7.3.稅費承擔:租賃過程產生的各種稅費由出租方、承租方按照政府的有關規定各自繳納應繳稅費;若政府未有明確規定稅費繳納方的,則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提供正式稅務發票。
1.8.成交結果公示和合同簽署
1.8.1.本項目競價成交后,我中心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房屋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1.8.2.公示日期以我中心官網:http://www.klju7123.cn“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承租方應適時關注我中心官網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1.9.風險提示
1.9.1.競租人在報名參與競價前應對租賃標的物進行盡職調查(看樣),競租人報名成功取得競租資格即表明競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實際了解租賃標的物目前狀況以及可能存在各類瑕疵、風險、安全隱患,已完全知悉并實際了解本租賃標的未辦理產權證,且可能無法辦理產權證的情況,經慎重考慮,自愿按現狀承租本租賃標物的,并不以本租賃標的物上述瑕疵為由主張解除本項目租賃合同或向出租方和組織方主張任何權利,要求出租方和組織方承擔任何責任。
1.9.2.承租方應依法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取得使用該租賃標的物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手續、驗收許可和經營、環保等許可、報備或居住證等證照后方可營業;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判斷并承擔本租賃標的未辦理產權證可能導致如未獲得相關許可、報備或證照造成的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出租方和組織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合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報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買人不存在失信記錄;且報名截止日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買人相關的結果】;
2.3.未被列入出租方失信名單(即:與出租方曾有資產租賃關系的原承租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有違法違規行為或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終止或因違約與出租方產生經濟及法律糾紛的,限制參加競租);
2.4.具備良好的商業信用(承租方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或證書)復印件及企業信用報告,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信用報告);
2.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不接受物業(房產)中介機構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與競租人必須一致,在租賃期限內,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轉租、轉借或其他方式將租賃標的物提供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實施其他處分標的物的行為。競租人為自然人的,如果擬在簽訂合同后將合同的承租方變更為新成立的競租人為法定代表人且承租地為注冊地的企業法人或變更為新成立的競租人為負責人且承租地為注冊地的其他經濟組織的,則應在報名參加競價前事先提交書面說明給出租方,且須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
3.2.承租方必須自行負責協調解決和辦理租賃標的物在裝修和使用中涉及的城市管理、公安、消防、衛生、環保、工商、稅務及特種設備、特種行業管理等相關部門規定的各項事宜和相關證件,并自行承擔全部費用。
3.3.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物進行裝修時,不得動拆承重墻,不得擅自在房屋橫梁上鉆孔鑿洞,不得擅自搭建,不得擅自拆改與損壞原有的房屋結構和外墻立面。承租方如果需要對租賃標的物進行大規模裝修、改造,應當事先與出租方協商,在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意見書后,方可進行施工。裝修、搭建、改造及其日常維護維修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擔。租賃期滿,承租方的固定裝飾裝修及搭建、改造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所有,不得惡意損壞。
3.4.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3.5.承租方須無條件全部簽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賃條件和本項目《房屋租賃合同》及其附件。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正向多次)。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10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3萬元整。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
5.3.3.競租人在“第四產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買人的賬戶。競買人可在柜臺、使用網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系。意向方發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系方式發(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網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0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2024年5月29日,順延期間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聯系方式
電話:0591-87270835、87315906;監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